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業主待辦清單・2026

2026 海外業主必睇:日本物業待辦清單

日本喺2024至2026年陸續收緊對物業業主嘅規定,有幾項對住喺海外嘅業主影響最大:地址唔會自動幫你更新、要登記日本國內聯絡人、2026年10月5日起轉名時要申報國籍。以下每張卡都寫清楚:邊個要做、限期、罰則、點做,同官方出處。

最後查核:2026/9/27出處:法務省、財務省・日本銀行、國稅廳、國土交通省、內閣府、市區町村

重要日子一覽

日期改咗咩卡
2024/4/1繼承登記變成強制;住海外嘅業主要登記日本國內聯絡人;海外外國人嘅住址證明新規定2
2026/4/1地址・姓名變更登記變成強制;外匯法報告:買嚟自住唔再豁免1
2026/10/5登記成為業主時,要申報國籍同附證明4
2027/3/312024/4/1之前發生嘅繼承,登記最後限期2
2028/3/312026/4/1之前嘅地址・姓名變更,登記最後限期1

想追蹤外國人買地・買樓嘅規定?請睇外國人土地・不動產規定追蹤(繁體)(邊啲已經定咗、邊啲只係提案)。

待辦清單

搞掂咗嘅卡可以剔(只會記喺呢部裝置)。唔關你事嘅卡直接跳過就得。

1. 更新登記冊上嘅地址或姓名 2. 辦理繼承登記 3. 登記「日本國內聯絡人」 4. 登記時申報國籍 5. 外匯法(外為法)取得報告 6. 固定資產稅同「納稅管理人」 7. 租金收入稅 8. 空置屋:要有人打理 9. 自衛隊基地附近同國境離島嘅土地 10. 人喺海外賣日本樓 11. 最常出錯嘅文件

1更新登記冊上嘅地址或姓名

2026/4/1起

邊個要做
登記冊()上嘅地址或姓名唔係而家嗰個:搬過屋(包括搬去外國、或者喺外國再搬),改過名,或者公司改名、搬總部。
限期
變更後 2年內。2026/4/1之前嘅變更:2028/3/31前。
罰則
最高 5萬日圓 罰款(日文:)。法務局會先寄催告,之後仍然冇正當理由唔辦先會罰。
點做
  • 住海外嘅業主唔會被自動更新。日本新制度可以由登記官自動更新地址(「スマート変更登記」),但法務省寫明:住海外嘅人就算提交咗「檢索用資料」,都唔包喺自動更新範圍,一定要自己申請變更登記。
  • 向法務局申請「地址變更登記」()。登錄免許稅 每個物業1,000日圓(土地同建築物分開計)。
  • 要證明由登記冊上嘅舊地址一路去到而家地址嘅每一次變更。日本籍住海外一般用領事館嘅「在留證明」;外國籍住海外,用本國政府嘅住址證明,或者公證人(香港:國際公證人)作成嘅住址證明加護照副本。實際要咩文件請問司法書士。
  • 新地址喺日本以外,變更登記要同時登記國內聯絡人(第3張)。
  • 將來想賣樓或者按揭,登記地址一定要同文件一致,所以呢步遲早都要做。

官方出處: 法務省:地址等變更登記強制化 · 法務省:檢索用資料(海外居住者唔適用自動更新) · 法務省(英文)

2辦理繼承登記

2024/4/1起

邊個要做
登記業主過身,你繼承咗日本嘅土地或建築物(或者以繼承人身份受遺贈),包括2024年4月前發生、一直未登記嘅繼承。
限期
知道繼承開始、兼知道自己取得該物業之日起 3年內。2024/4/1前嘅繼承:2027/3/31前(如果知道得較遲,就由知道起計3年)。遺產分割成立後:分割之日起3年內。
罰則
最高 10萬日圓 罰款。
點做
  • 辦理轉名俾繼承人嘅「繼承登記」()。登錄免許稅係評估價值嘅0.4%。
  • 繼承人一時傾唔掂,可以先做「繼承人申告登記」():免費、可以網上辦,當作已經履行義務。不過要賣或者按揭仍然要正式登記;之後遺產分割成立,亦要喺3年內登記。
  • 用邊個地方嘅繼承法,要睇過身嗰位嘅國籍,所以跨境遺產最好搵熟涉外案件嘅司法書士。
  • 住海外嘅繼承人仲要做外匯法報告(第5張)同登記國內聯絡人(第3張)。

官方出處: 法務省:繼承登記強制化 · 法務省:繼承人申告登記 · 法務省(英文)

3登記「日本國內聯絡人」

2024/4/1起

邊個要做
你住喺日本以外,而且就嚟成為登記業主(買賣、贈與、繼承),或者要將登記地址改做外國地址。
限期
同該次登記一齊:係申請內容嘅一部分。
罰則
冇獨立罰則,但冇咗呢項,申請文件唔齊。
點做
  • 提供一位同意做聯絡人嘅日本國內人士或公司(例如管理公司、地產公司、司法書士)嘅姓名同地址,附對方嘅同意書同印鑑證明(或電子簽署)。
  • 真係冇人,都可以登記「冇國內聯絡人」。
  • 聯絡人只係聯絡窗口,會記錄喺登記上;唔代表佢可以幫你賣樓或者簽約。

官方出處: 法務省:2024/4/1後嘅業權登記(國內聯絡人) · 不動產登記法第73條之2(e-Gov)

4登記時申報國籍

2026/10/5起

邊個要做
2026/10/5或之後申請登記、成為土地或建築物業主(買賣、贈與、繼承、新建)。無論住日本定海外、無論係咪日本人。
限期
同登記申請一齊。
罰則
冇罰款。登記官會要求補正;仍然唔補,就按附件文件睇到嘅國籍記錄。
點做
  • 填國籍(國家,或者「台灣」等地區),附證明。外國籍一般附護照副本,由本人註明「與正本相符」就得。日本規定可以填嘅「地域」只有台灣同約旦河西岸・加沙,香港唔係獨立選項,所以持香港特區護照一般會記錄為「中國」;持其他國家護照就按嗰本護照。有疑問請問司法書士。
  • 護照一定要未過期。過期護照唔可以做證明。
  • 有雙重國籍而文件睇得出,會全部記錄。
  • 國籍只作內部資料保存,唔會喺公開登記冊出現,但預計會喺政府部門之間共用。
  • 已經係業主嘅人唔使特別做嘢;想補報都可以自己申請。
  • 呢個係申報制度,唔係禁止:外國人喺日本買樓仍然冇國籍限制。

官方出處: 法務省民二第872號通達(2026/9/4,PDF) · 法務省:檢索用資料

5外匯法(外為法)取得報告

2026/4/1修改

邊個要做
你喺外匯法上係「非居民」(外國人原則上係非居民,除非喺日本嘅辦公室返工、或者入境日本滿6個月),以買賣、繼承、遺贈、贈與或新建等方式取得日本物業;唔理金額,0圓都要報。
限期
取得後 20日內(取得日可以用簽約日、轉名日或繼承確定日等)。第20日係日本銀行假期,就順延到下一個營業日。
罰則
唔報或者虛報:最高6個月拘禁刑或 50萬日圓 罰金。
點做
  • 用日文填「様式第22」,經日本銀行交財務大臣。可以由日本國內嘅代理人(例如地產代理)網上代交。
  • 2026/4/1起,買嚟自住都要報(取得業權時)。剩返嘅豁免(本人・親屬・員工自住、非牟利、本人辦公室)只限租地權等「權利」。度假屋從來唔算自住。向其他非居民買亦唔再豁免。
  • 漏咗報?都要盡快補報,喺欄外簡單寫明逾期原因。
  • 已經報過嘅業主,除非再買物業或權利,唔使再報。

官方出處: 財務省:非居民取得日本物業報告 · 財務省 FAQ(2026年6月,PDF) · 財務省(英文)

6固定資產稅同「納稅管理人」

每年

邊個要做
每年1月1日你喺日本擁有土地或建築物;嗰日嘅業主要交成年嘅稅(有啲似香港嘅差餉,但係由業主交)。
限期
由市區町村寄稅單,按當地規定分期交。只要唔住喺嗰個市區町村,就應該盡早指定納稅管理人(例如橫濱市要求出國前10日交)。
罰則
遲交會加延滯金;欠稅會按一般程序追收。
點做
  • 標準稅率係評估價值嘅1.4%,部分地區另有最高0.3%都市計劃稅。可以用本站稅費計算機(英文)估。
  • 喺嗰個市區町村冇住址,按地方稅法第355條要指定「納稅管理人」()並通知市區町村,除非另經市區町村批准。
  • 每個有物業嘅市區町村都要有你最新嘅郵寄地址;稅單同空置屋通知都寄去嗰度。

官方出處: 橫濱市:住海外嘅業主同固定資產稅 · 地方稅法第355條(e-Gov)

7租金收入稅

有收租嘅話

邊個要做
你住喺日本以外,喺日本物業收租。
限期
租客每次交租時預扣。每年收入要喺翌年 3月15日前 向日本報稅。
罰則
按國稅法律,遲報或遲交會有附加稅同延滯稅。
點做
  • 公司租客,同埋為做生意而租嘅個人,要預扣租金 20.42% 交稅務署。個人租嚟自住(或屋企人住)就唔使預扣。
  • 用租金淨收入報稅;已預扣嘅稅可以抵扣。
  • 要報稅、收文件或者退稅,就要向稅務署申報「納稅管理人」。
  • 2027年1月起特別所得稅嘅組成會調整,但合計20.42%不變。

官方出處: 國稅廳 No.2880(付俾非居民嘅租金) · 國稅廳 No.1923(納稅管理人)

8空置屋:要有人打理

間屋空置嘅話

邊個要做
間屋長期冇人住。繼承返嚟嘅老屋同度假屋最常見。
限期
收到市區町村指導就要跟進;一旦正式「勸告」,減稅優惠就會取消。
罰則
被認定為「管理不全空置屋」(,2023/12/13起)並收到勸告後,土地唔再適用住宅用地特例(200㎡以下課稅基準原本只計1/6),地稅可能變成幾倍。更嚴重嘅「特定空置屋」會收到更強嘅命令。
點做
  • 定期巡屋、通風、除草、維修,可以交俾當地管理公司。
  • 市區町村寄嚟嘅信一定要覆;叫納稅管理人或者國內聯絡人幫手轉寄。
  • 補充:度假屋本身就唔適用住宅用地特例,因為第二住宅喺呢個稅唔算「住宅」。

官方出處: 國土交通省:2023年空家法修訂 · 國土交通省:空家法資料

9自衛隊基地附近同國境離島嘅土地

只限指定區域

邊個要做
土地喺「重要土地等調查法」嘅指定區域(自衛隊等重要設施附近、國境離島等)。請用政府網上地圖查。
限期
喺「特別注視區域」內買賣 200㎡或以上 嘅土地或建築物,簽約前要事先申報;買賣雙方都要報。
罰則
唔報或虛報:最高6個月拘禁刑或 100萬日圓 罰金。
點做
  • 先喺地圖查地址。
  • 喺所有指定區域,政府都可以調查土地用途;有妨礙時可以勸告、命令。
  • 放售前先話俾地產代理知:郵寄申報要喺簽約日前寄到。

官方出處: 內閣府:事前申報 · 重要土地網上地圖

10人喺海外賣日本樓

賣樓嘅時候

邊個要做
你住喺日本以外,要賣日本物業。
限期
買家俾錢時預扣;你喺翌年3月15日前報稅。
罰則
預扣唔夠嘅稅仍然要補,遲報會有附加稅。
點做
  • 買家要預扣樓價 10.21% 交稅務署;但買家係個人、買嚟自住(或屋企人住)而樓價1億日圓或以下,就唔使預扣。
  • 賣樓利得稅睇賣出嗰年1月1日時持有有冇超過5年:超過5年係長期稅率,5年或以下係短期稅率。日本居民連住民稅係20.315%、39.63%;非居民一般唔使交住民稅。請向日本稅理士確認,並報稅結算預扣款。
  • 先確認登記地址係最新(第1張),印鑑證明或簽名證明都要夠新(第11張)。
  • 特別注視區域內200㎡或以上嘅土地要事先申報(第9張)。
  • 先估個大概:我層日本樓值幾多?・扣埋稅同使費實收幾多?

官方出處: 國稅廳 No.2879(向非居民買物業)

11最常出錯嘅文件

最易出事

邊個要做
人喺海外簽日本嘅登記文件。
限期
申請前準備好;領事館預約同國際速遞都要預幾個星期。
罰則
登記被退或延誤,連帶可能錯過上面卡片嘅限期。
點做
  • 印鑑證明會「過期」:附喺登記嘅日本印鑑證明()一定要係3個月內發出。
  • 冇日本印鑑登記?日本籍住海外,用領事館嘅「簽名證明」(,俗稱サイン証明);外國籍用本國公證人嘅簽名認證(香港一般搵國際公證人)。要幾新先收,請問司法書士;穩陣起見每次交易都重新做。
  • 住址證明:日本籍住海外用「在留證明」()。2024年4月起,住海外嘅外國籍要本國政府發嘅住址證明,或者公證人作成嘅住址文件加護照副本,重點部分要附日文翻譯。
  • 地址接唔駁:證明文件要可以由登記冊上嘅地址接到而家嘅地址。搬過幾次屋嘅人通常要多啲文件。
  • 護照過期:2026/10/5起唔可以做國籍證明(第4張)。
  • 姓名串法:登記冊、護照、簽名證明上嘅姓名要一致;唔一致請喺簽之前問司法書士。

官方出處: 法務省:住外國攞唔到印鑑證明 · 法務省:海外外國人嘅住址證明 · 外務省:簽名證明 · 不動產登記令第16條・第18條(e-Gov)

考慮放售?

如果呢份清單令你開始諗住賣咗繼承返嚟或者冇用開嘅物業,可以先用以下兩個工具估個大概。兩個都用日本官方成交資料同2026年稅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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話俾我哋知你要處理咩,我哋會將問題轉交持有日本牌照嘅地產公司(賣樓・管理),或者司法書士(,負責登記)。本站唔係律師樓亦唔係地產代理,唔提供法律或稅務意見。業主唔使俾本站任何費用;介紹司法書士,本站亦唔收任何費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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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

  1. 不動產登記法第73條之2、第76條之2・之3・之5・之6、第164條(e-Gov);登錄免許稅法別表第一 一(十四)(每個物業1,000日圓)
  2. 法務省:地址等變更登記、Q&A、檢索用資料、繼承登記、繼承人申告登記、國內聯絡人、住址證明、冇印鑑證明時、民二第872號(PDF)、英文摘要
  3. 財務省:物業取得報告、FAQ 2026年6月(PDF)
  4. 國稅廳:No.2880、No.2879、No.1923
  5. 地方稅法第355條(e-Gov);橫濱市(納稅管理人)
  6. 國土交通省:空家法修訂;內閣府:重要土地等調查法 申報、地圖
  7. 外務省:簽名證明

最後查核:2026/9/27。規定、表格同各市區町村嘅做法都可能改。行動前請睇連結嘅官方網頁,並向司法書士、稅理士或持牌地產代理確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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